为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审批服务工作队伍,保证审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结合目前人员结构和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胜任岗位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环保、建设和消防系列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5、符合相应的学历、专业、年龄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28日上午9时-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室(泉山区腾飞路6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须提供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并打印《2021年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有环保、建设、消防系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1张贴报名表上,另2张反面书写姓名及手机号码并自行装好)。 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需现金支付)。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于报名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时请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查验。 计划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关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审批服务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泉山政府网(http://www.xzqs.gov.cn)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考生可通过泉山政府网(http://www.xzqs.gov.cn)查询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方法同上)。 (四)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事业编制。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间由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2、被聘用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合计月工资不低于5500元(含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应聘人员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有相关公开招聘考试辅导班、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简章由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5781830 18052169117 监督电话:0516-85786830 监督举报邮箱:Kfq_jgw@163.com 附:1. 2021年泉山经济开发区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2021年泉山经济开发区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