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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决定发布!徐州这里在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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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年12月4日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徐州


近日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潘塘中学宿舍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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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征收范围:法治公园以东、江苏汇通驾校(潘塘校区)以西、迎宾高架快速路以南、湘江路以北(详见规划范围图)。
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补偿安置方案)
三、征收签约期限: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4日
四、征收部门:徐州市云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征收实施单位: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街道办事处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

公  告


因城市建设的需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日作出《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徐云政征字〔2021〕10号),对潘塘中学宿舍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现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决定: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徐云政征字〔2021〕10号)。


二、征收项目名称: 潘塘中学宿舍项目


三、征收范围:法治公园以东、江苏汇通驾校(潘塘校区)以西、迎宾高架快速路以南、湘江路以北(详见规划范围图)。


四、征收签约期限: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4日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补偿安置方案)


六、征收部门:徐州市云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征收实施单位: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街道办事处


八、征收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大龙湖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科213室  

联系电话:0516-83280113


九、监督举报电话:云龙区人民政府  电话:0516-80803214


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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