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泉山区基层队伍建设,充实一线服务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政务服务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5月1日至2002年4月30日之间出生)。户籍不限。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其中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男性身高要求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要求不低于1.58米。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房屋征收办公室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由用人单位按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人员登陆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下载
打印报名表并填写。
2、报名人员须准备下列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3张。
3、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地点: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徐州市建国西路61号一楼)。
5、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需现金支付)。现场领取《2020年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房屋征收办公室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应聘人员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及省、市“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内容。
(2)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费100元(需现金支付)。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相关业务知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下同)。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
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解除,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解决。
三、管理办法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
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2、被聘用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合计月工资不低于3600元(含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月基础工资按照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应聘人员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受聘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
泉山区行政审批局0516-67661768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泉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16-83898007
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5806117
本简章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房屋征收办公室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20年泉山区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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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见文末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