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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徐州新沂经济开发区招聘综合执法协管人员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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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年4月16日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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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经济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综合执法协管人员(编外合同制),部分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新沂市常住户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4月14日至2002年4月14日之间出生);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觉异常;
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及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退伍军人、五年以上驾龄、会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录用。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302办公室(新沂市大桥西路99号)。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516-69612308。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19日;
2、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工作由新沂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二)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按新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执行,并享受相关绩效考核。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依照《劳动合同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合同或有其它协议的,由其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新沂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0516-69612308    
监督电话:新沂经济开发区机关党委  0516-88899362
新沂经济开发区党群办公室 0516-80337636

来源:新沂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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