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晚,泉山交警大队在统一查处酒驾的行动中,连续查获两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
晚上9时30分许,正在韩山路北段进行酒驾检查的泉山大队八中队民警在对一辆正在路边准备停车的白色轿车驾驶员检查时,测酒棒检测出驾驶员李某喝了酒,李某表示非常的诧异,称在附近的酒驾检测点刚刚检测过并没有测出酒驾,于是民警又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李某进行精确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6毫克,已达到酒驾标准;李某直呼冤枉,说自己中午吃饭时确实喝了二两白酒,到了晚上,自己已经感觉身体完全没问题了,没想到快到家了,被民警查出酒驾。
正当民警们对李某进行处理时,又有一名带有酒气的驾驶员赵某被检测出酒驾嫌疑,巧合的赵某也是声称自己只是中午喝了一瓶啤酒,现在已经晚上9点多,自己的状态非常正常,不可能吹出酒驾,但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9毫克,同样达到了酒驾的标准,面对检测数值,赵某仍是表示冤枉,并要求过一会儿再对其进行检测一次试试,被民警言辞拒绝,并告知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民警在对赵某进行信息核实时发现,赵某在几年前就因酒后驾驶被泉山大队处理过,此次再犯已属二次酒驾,将被从重处理。
最终民警对中午喝酒晚上被检出酒驾的二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二人的车辆,告知二人之后前往泉山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第一名驾驶员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第二名驾驶员赵某处罚就比较重了,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会被处以2000元罚款,他的A2驾驶证将被吊销,还将面临10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