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太堵,公交又太挤,
《关于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
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300多万辆,2018年,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20余万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的50%、30%,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记者在市区部分电动车销售店看到,目前新车已经执行新国标)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生产、销售企业应停止生产、销售旧国标车型电动自行车,按照新国标和CCC认证要求组织生产、销售。 2、自2019年4月15日起,本市范围内凡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3、严禁非法生产、销售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以下简称“低速三、四轮车”)等不合规车辆。 4、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对电动车进行非法改装、拼装、套牌。
1、对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以车辆合法来源凭证的日期为准),所有人通过“徐州公安微警务”或“徐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录入车辆、所有人等信息。信息经审核通过的,车辆所有人至属地市、县(区)辖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免费领取、安装临时信息牌。 2、在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日期间申请备案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车辆整车合格证明。
审核通过后,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属地市、县(区)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并免费领取、安装现本市电动自行车号牌。 2、2019年4月15日起,对执行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携带车辆至市、县(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并免费领取、安装全省统一制式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
要大力倡导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注重培养自身依法登记、文明行车、安全使用的良好行为风尚;鼓励电动车驾驶人行驶时佩戴安全头盔,鼓励电动车驾驶人为车辆购买交通安全保险,进一步提高电动车道路通行安全保障。 推动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机制建设,广泛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氛围。
具体来说 就是要符合以下6条才能上路 缺一不可 ▼ 3、速度要慢: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车体要轻: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6、功率要小: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电动车管理将日益规范化 所以徐州的老司机们 不仅要注意及时备案登记 更要注意交通规则 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