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盐城:
坚持非必要不离盐、非必要不来盐,所有来盐离盐人员均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确需离盐的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如为我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同时向本单位报备。未经报备擅自离盐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赋黄码。
进盐城:
1、有高、中风险地区或参照高、中风险地区管理旅居史的来(返)盐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4、7、14、16、21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其他市外来(返)盐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并于第1、2、3、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入境人员:落实“14+14+28”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健康监测+28天跟踪健康监测。14天集中隔离期间,于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后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于第2、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后,28天跟踪健康监测期间,需进行6次核酸检测,即前两周每周第3、7天一次,后两周每周一次。
4、所有外市来(返)盐人员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
5、确需来(返)盐的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或者入住的宾馆、酒店报备。未经报备来(返)盐人员一律劝返,劝返未成的一律赋黄码。赋黄码期限根据目的地、出发地风险等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