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社区、村庄设立卡点是政府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依规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得到了广大居(村)民的积极配合但仍有少数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针对这种情况睢宁公安坚持从重处罚,绝不手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