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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人!专科可报,部分有编!徐州这些单位招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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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年12月10日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徐州



@正在找工作的小伙伴们
今天小编汇总了一批最新的
岗位招聘信息
部分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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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速看过来!

2021年邳州市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结合邳州市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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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2021年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蓝字进入)
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点击蓝字进入)
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2021年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平台(点击蓝字进入)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16日9:00—12月22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6日9:00—12月22日17:3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16日—12月22日,每天9:00—17:3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2月16日9:00—12月23日15:3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2月16日9:00—12月23日17:30
(三)网上确认
1.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1年12月24日9:00—12:00登陆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月5日- 7日内登陆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笔试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按岗位需求分类命题,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后即刻申领“苏康码”、“行程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详见附件《 2021年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选岗及考察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镇畜牧兽医站岗位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选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因应聘人员放弃选岗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选岗结束后,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告知应聘人员。

五、公示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选岗、考察等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监督。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16-86288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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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元中学

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


为保障建设一支高素质、精专长的教师队伍,学校决定公开招聘2022届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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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符合相应的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且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不限户籍;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请应聘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应聘考生须上传以下材料:
  ⑴ 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⑵本人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⑶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
  ⑷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考生须提交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书的承诺书);
  ⑸ 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
  ⑹ 学习成绩材料、奖学金证明和各类获奖证书;
  ⑺ 任职证书(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扫描件加个人自荐信一并存放在一个word文件中以“姓名+学科”命名,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学校的电子邮箱yzjtxyfx@126.com
1.考生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就读学校。
2.学校对应聘人员网上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校电话通知面试、考核事宜;未进入面试者不另行通知。
3.考核。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试讲,第二阶段为面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人选。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6.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7.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录用人员均按规定实行见习或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定编定岗。

三、有关待遇
执行当地工资标准,落实各项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6-869850123

五、联系方式
杨老师:0516-69850124,13952156779;
王老师:0516-69850113,1813602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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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基层镇(街道)村(社区)

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要求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精神,拟招聘基层镇(街道)村(社区)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30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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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
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为在基层开展环境消杀、卡点值守、核酸检测服务、防疫物资对接、防疫风险排查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公益性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贾汪区基层镇(街道)村(社区)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岗位要求
1.贾汪区户籍。
2.《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人员;特困职工家庭人员;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被征地农民;优抚对象家庭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徐州市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纳入贾汪区低收入群体范围者优先聘用。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登陆贾汪区政府网(点击蓝字进入),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填写(附件2)。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报名地点:《贾汪区基层镇(街道)村(社区)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明细表》(附件1)。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份(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5.根据疫情防疫要求,报名时请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查验。
6.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1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四、考试与聘用
1.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直接面试。
2.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录用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合格人员由招聘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用人单位应为聘用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聘用人员接受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考核。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24小时),工资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20元)。聘用期限为3个月,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
2.办理《就业创业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两张2寸彩照到所在村(社区)办理。

六、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贾汪区及各属地政府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贾汪区老矿街道办事处:15252070712(李红)
贾汪区大泉街道办事处:18552882223(王博)
贾汪区茱萸山街道办事处:15162282396(张玲)
贾汪区大吴街道办事处:15952200190(黄伟)
贾汪区潘安湖街道办事处:15895286000(纪学军)
贾汪区青山泉镇人民政府:17721752093(王威尧)
贾汪区塔山镇人民政府:15298786151(王蒙)
贾汪区汴塘镇人民政府:15751732325(尤琪)
贾汪区江庄镇人民政府:13685162958(薛相华)
现代农业产业园:15852371438(刘培英)
徐州工业园区管委会:18361518688(李涛)
监督举报电话:
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516—6688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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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睢宁县公开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睢宁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等需求,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睢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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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与具有与岗位相关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2021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聘用公务员、6年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中国睢宁门户网站(点击蓝字进入)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平台(点击蓝字进入)

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睢宁县人社招聘平台(点击蓝字进入)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7日8:00-2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8日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9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20日9:00-17: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20日8:00-22:00。

(三)网上确认

1.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14:00—17:00。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12月23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查看考试时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各岗位考试类别相关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公布。出现放弃资格复审人员时,将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的标准、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2022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及选岗

考察体检及选岗工作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聘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将作为卫生人才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最低服务6年)。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516-80381002

睢宁县招聘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5162196661(仅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88307809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16-80381110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1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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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2021年部分单位

补充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由于部分单位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18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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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新沂市2021年部分单位补充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四)户籍不限;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点击蓝字进入),亦可登陆“新沂人社在线”微信公众号“报名窗口”栏或“新沂好就业” (点击蓝字进入)“公开招考、报名窗口”栏报名。网站只在报名期间开放,非报名时间网站不开放。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14日8:30—12月16日17:30。
3.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4日8:30—12月16日17:3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和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2月14日8:30—12月17日17:3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2月14日8:30—12月17日17:30。
(二)报考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像素≥300×215)。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2月23日-24日9:00-15日20:00,在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点击蓝字进入)自行下载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0516-88982862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含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印章的身份证明。
3.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笔试成绩在“新沂人社在线”微信公众号、“新沂好就业”公示。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被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逾期未资格复审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新沂人社在线”微信公众号、“新沂好就业”公示。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不超过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考生可通过“新沂人社在线”微信公众号、“新沂好就业”查看考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体检人承担。
(三)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3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在报名、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与新沂市正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试用期内由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月工资调整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含个人按规定缴纳保险部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合同或有其它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纪律和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指定任何学习培训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慎重,谨防上当受骗!

八、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名单、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均在“新沂人社在线”微信公众号、“新沂好就业”发布。

九、本公告由新沂市正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6—88982862
0516—8892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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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四户镇公开招聘

村级后备干部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村级后备干部。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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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务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4日至2003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四)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基本的办公软件,文秘类、财会类专业优先;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参与非法信访及邪教组织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类型人员。


二、招聘人数

村级后备干部10名。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4日-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报名地点一:邳州市金御蓝湖小区北门商业楼二楼203室徐州企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地点二:邳州市四户镇人民政府四楼组织室。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生证明即可),2张近期免冠2寸红底彩色照片;报名者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1:2,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考计划。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五个环节。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考试完毕3日内在四户镇政府公布,考生也可电话咨询。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而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正确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并入总成绩,在四户镇政府公布。

(三)考察。根据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招聘职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安排试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试用,四户镇纪委全程进行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徐州企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三个月,期间安排相应岗位实岗锻炼,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任职,另行定岗定薪,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里扣除)。对能够胜任村干部的,适时推荐到村任职,并享受相应的职位待遇,不适应岗位需求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录用人员使用

录用人员根据四户镇政府岗位需要分配到镇直机关单位实岗锻炼,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选派到村任职。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18136032332(徐州企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13382673938(邳州市四户镇人民政府组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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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能,沛县公安局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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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身份

(一)招聘人数:人数为6人(男性3人,女性3人)。

(二)招聘岗位:综合文字宣传工作岗位。

(三)特别说明: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程序,警务辅助人员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公务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徐州地区户口。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五)具有普通类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律专业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有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生按要求下载沛县公安局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并填写,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二寸2张,由本人亲自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沛县公安局西院北门法制大队办案中心门卫。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百分制,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法律、语文、常识、时政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及政审

1.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2.政审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所属派出所进行。

3.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考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在沛县公安局微警务发布。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840元/月)的1.5倍执行(含个人缴纳的五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并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者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

咨询电话:15152038100

监督电话:0516-68866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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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线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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