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 其中提到 支持徐州等城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 重点培育发展江苏徐州装备与智能制造产业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进一步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为2021至2025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指导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相关地区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健全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更新改造、绿色低碳转型,继续做好年度评估,继续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老工业基地给予督查激励,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在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领域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
支持徐州、洛阳、襄阳、长治等城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持唐山、淄博、铜陵、韶关、自贡等城市融入重点城市群和区域重大战略,支持沈阳、长春、大连等城市全域整体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支持河北正定等20个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
促进接续替代产业集聚发展。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结合矿区治理盘活土地资源,创新推动产业用地灵活组合和合理转换,增加产业用地供给,加快建设完善一批专业化产业园区和集聚区。加强交通、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内产业配套能力。
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建设全产业链平台,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引导资源型地区加快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部分传统产业集中度。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撑体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鼓励各方参与,形成推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强大合力。
一是明确了一批支持政策。规划提出,要完善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强化人才就业扶持政策,支持特殊类型地区行政区划改革,重点支持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
二是明确了一批试点示范和重点园区。规划提出,要大力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园区,积极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支持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加大力度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三是明确了长效工作机制。规划明确,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编制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区域政策和协调重大区际利益关系等过程中,要统筹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
规划提出,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依托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生态保护补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重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