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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564人!部分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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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年11月8日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徐州



找工作的小伙伴看过来~
又有一批单位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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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汇总了一批最新的
岗位招聘信息
快来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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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沂市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新沂市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新沂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点击查看大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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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2021年新沂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蓝字进入)

新沂好就业网站(点击蓝字进入)

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新沂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点击蓝字进入)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15日9:00—11月19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5日9:00—11月19日17:3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19日,每天9:00—17:3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1月15 日9:00—11月20日15:3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5日9:00—11月20日17:30

(三)网上确认

1.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1年11月21日9:00—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可在考前3天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请各位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笔试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试考点设在新沂市。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新沂好就业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新沂好就业网(点击蓝字进入)公布。

(二)资格复审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新沂好就业网站(点击蓝字进入)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向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收取面试费用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好就业网站(点击蓝字进入)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卷面最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新沂好就业网站(点击蓝字进入)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新沂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

(0516)88922218

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电话:

(0516)88895160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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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沂市补充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补充招聘编制教师2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新沂市补充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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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一、招聘岗位

新沂市补充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蓝字进入)、新沂好就业网站(点击蓝字进入)、新沂教育网站(点击蓝字进入)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新沂市补充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

2. 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2021年新沂市补充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 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4.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沂教育网站(点击蓝字进入),点击“2021年新沂市补充招聘编制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应聘人员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新沂市教育局负责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5日8:00-2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6日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7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8日9:00-17:00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8日8:00-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新沂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苏康码”。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14: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由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 14:30—16: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新沂市。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新沂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新沂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点击蓝字进入学信网);2022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最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新沂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新沂市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新沂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3. 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封闭备课40分钟后进行模拟授课,模拟授课时间为15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名单(考察体检、选岗环节,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新沂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五)体检考察

总成绩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新沂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六)选岗

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七)公示

新沂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新沂好就业网站、新沂教育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新沂市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新沂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新沂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新沂市教师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好就业网站、新沂教育网站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新沂教育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新沂市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340,88891325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218

新沂市教育局网络报名咨询电话:18796340809

新沂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892385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新沂市教育局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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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

2021年公益性岗位补充招聘简章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和困难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和《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关于开发“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徐人社函〔2021〕33号)要求,决定面向全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我区在组织实施第一、二轮公开招聘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现就补充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分配表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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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一、公益性岗位补充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7名(包括“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岗位4名),详见《2021年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公益性岗位分配表》(附件1)。


二、补充招聘岗位要求

1、非“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要求具有徐州户籍,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经实施相关就业援助后仍未实现就业,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

2、“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岗位要求具有徐州户籍,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意愿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服从各镇(街)残联管理,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类别为肢体、听力、语言三级或四级、视力四级残疾人;年龄为18-45周岁,男女不限,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独立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有就业意愿且符合就业困难条件;党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已在“残疾人之家”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安置。


三、补充招聘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登陆淮海国际港务区公众号,在公众号招聘公告中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填写(附件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及复印件;报名表一份(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请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查验。

4、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8日

报名地址:柳新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苏山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庞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垞城街道办事处。

报名咨询电话:80265883(柳新镇)、85782216(苏山街道)、85771084(庞庄街道)、13655206647(垞城街道)。


四、补充招聘公示聘用

招聘采取面试、走访等适当方式进行,由社会事务部组织实施,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直接面试。经过面试确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招聘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由招聘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工作,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聘用人员接受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考核。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就业困难人员连续2次拒绝推荐公益性岗位的,或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的,或者因本人原因2次与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的, 2年内不再予以安置。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本招聘简章由社会事务部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87626731(淮海国际港务区纪工委)

附件:

1.2021年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公益性岗位分配表

2.2021年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社会事务部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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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桥街道

招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力量,保障街道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扎实开展,金山桥街道以业务外包形式委托徐州经开区金龙湖人才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协管员,主要从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辅助性工作。

招聘岗位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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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后出生)。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四)应聘人员需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适应城市管理工作节奏。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关注金龙湖人才公司微信公众号(金龙湖人才汇)查看招聘信息并网上填写报名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http://222.92.38.163:8088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10日9:00至11月20日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5日17:00。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经开区招聘。报考后,及时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费100元/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2.报名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学历提供)原件电子档、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3.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笔试通知。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5.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三、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本公众号内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

(一)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在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相关所需材料。

3. 笔试结束后,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进入面试情况。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金龙湖人才汇公众号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金龙湖人才汇公众号发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相关手续

1. 公示。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徐州经开区金龙湖人才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3天。

2. 相关手续。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徐州经开区金龙湖人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工资为徐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6倍(大专以下)、1.8倍(大专)、2.0倍(本科),办理社会保险。本次招考录用的人员须服从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受聘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招聘公告由金山桥街道和金龙湖人才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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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睢宁县公开招聘 

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睢宁县卫生健康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岗位相关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与岗位相关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2021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户籍条件:不限户籍。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其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中国睢宁门户网站(点击蓝字进入)

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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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图下载《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睢宁县睢河街道睢河北路(永昶路口)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人事科(A326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及参加考试时,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于14天内未到达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现场报名及参加笔试、面试。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2021年睢宁县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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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图下载《报名表》

(2)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继续教育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点击蓝字进入学信网);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7)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

(9)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对报名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1月9日-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睢宁县卫健委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补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00-17:30。

6.睢宁县卫健委在考试前发出通知,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2天内自行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睢宁县卫健委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

1.考试科目名称为本专业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睢宁县卫健委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岗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通知考生到睢宁县卫健委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2.因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由考场监督人员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参加面试时,持面试准考证及身份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睢宁县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睢宁县卫健委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拟录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六、录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睢宁县基层医疗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人员在录用审批前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除不可抗力外,拟录用人员应于通知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录用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录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9;

睢宁县卫健委监督电话:0516-80381110。

八、本公告由睢宁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81002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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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线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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