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及户籍: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0日之间出生);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岁及以下(1970年8月31日后出生);供应室工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不限户籍。
(六)学历学位条件
1.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2021届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口腔医院官网(点击蓝字进入官网)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 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 - 11:30,下午2:30 - 5:00。
3.报名地点:徐州市口腔医院行政楼3楼组织人事科。
4.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的,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并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3张(含报名表照片1张);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同时提供前学历(包括本科、大专等)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成绩单(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6.《岗位简介》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上有专业方向,视同有效);
7.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委托人签字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徐州市口腔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
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考前3天电话、短信通知。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市口腔医院网站(点击蓝字进入官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徐州市口腔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未被录用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
五、体检及考察
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由徐州市口腔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着,按面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
六、聘用
试用期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因拟聘人员逾期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的,取消拟聘资格。拟聘用的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招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
0516-85866798,85866011。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0516-8586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