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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徐政发〔2021〕21号)、《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9 月18 日作出《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徐云政征字〔2021〕 4号),决定对香山路改造周边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有关部门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决定: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徐云政征字〔2021〕4号)。
二、征收项目名称: 香山路改造周边项目
三、征收范围:新淮海东路以南,铜山路以北、71军医院(九七医院)西侧区域(具体以规划范围图为准)。
四、征收签约期限: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7日
五、征收部门:徐州市云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徐州市云龙区子房街道办事处
七、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项目征收办公室(云龙区津浦西路142号) 联系电话:0516-83909117
八、监督举报电话: 云龙区人民政府 电话:0516-80803214
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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