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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最新建设用地批复,涉及张寨镇立寺村、胡寨镇胡寨村、河口镇吴河村三个地方。
你县呈报的(沛)地呈字〔2021〕第11号沛县2021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张寨镇立寺村、胡寨镇胡寨村、河口镇吴河村集体农用地4.3537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其中耕地4.0968公顷)。二、同意你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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