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宣传警示
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普法、释法宣传。联合媒体随警作战,对多次闯红灯、违法载人等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警示,对电动自行车违法骑行人实行实名曝光。依托宣传阵地张贴、播放主题宣传产品,全面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完善交通设施
会同相关部门对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针对大型车辆内轮差、视觉盲区,设置右转导向线、漆画危险警示区。采取喷涂路面警示提示标语、安装闯红灯声光报警装置等措施,加强实时提醒。
严格路面执法
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攻坚,定期组织全市集中统一行动。优化路面勤务机制,常态化不间断开展路面集中整治。对违规上路的非标机电动三四轮车及非法改装的电动车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加强溯源管理
严格登记上牌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一律不得发放任何性质的牌照。建立涉及非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三、四轮车死亡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机制,凡发现涉事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全面调查生产、销售、维修、登记等环节的情况。
推动联动共治
协调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志愿劝导劝导活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快递、外卖企业“红黑榜”制度。积极推动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文明交通信用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