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一男子在网上发布辱骂河南人的视频,结果被刑拘……
3月19日,江苏徐州男子杨某在某视频软件上发布辱骂河南人的视频,被网民转发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视频中 杨某不仅公然辱骂河南人民 还嚣张地挑衅道:
“发完这个视频,我在郑州会挨揍吗? 我求死、求挨揍!”
3月22日凌晨,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泉山 发布通报。
@平安泉山微博截图 通报显示:3月19日,杨某(男,36岁,徐州市泉山区人,曾因吸毒、寻衅滋事被处理)在抖音发布辱骂他人的视频,后被河南网民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现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月22日,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官方微博@江苏网警 发布的视频显示,该男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
杨某表示,3月19日中午1点左右,其通过抖音发布了辱骂河南人的视频,给河南人民造成了伤害,现在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已被徐州警方刑事拘留,现在自愿拍下该悔过视频,对河南人民表示深深的歉意。
记者查询发现,杨某的抖音账号已被注销。
不负责任地发布诽谤他人的言论 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
利用微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案件
2019年2月25日,江口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新浪微博散布了千余条言论攻击某政府工作人员。江口县公安局当即进行立案侦查。
经调查,散布言论者吕某某(男,江口县德旺乡人)系前期江口县公安局调查的涉嫌修路挪用资金的案件当事人(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因修路欠缺资金,他便用一些断章取义的国家政府文件要挟某乡政府帮其解决资金。无果后,便在网络上发布某政府工作人员是黑恶势力等内容,以达到给政府施压从而解决资金的目的。
调查证据显示,吕某某的言论系诽谤。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吕某某因涉嫌诽谤他人被江口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朋友圈里骂交警,姑娘被拘留
2017年9月23日,浙江丽水缙云县一女子因违法停车被交警处罚。为发泄心中不满,她竟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辱骂交警的言论。
缙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壶镇中队民警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条辱骂交通民警的言论,该言论严重侮辱了人民警察,影响恶劣。民警立即向壶镇公安分局报案。
经查证:2017年9月22日19时许,蒋某因不满壶镇交警中队民警对其违法停在壶镇安居西路的车辆进行违停告知,将违法停车告知单拍照后上传至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并配上辱骂民警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9月23日缙云县公安局对蒋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蒋某也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转自:人民日报 来源:共青团中央(ID:gqtzy2014),综合:@平安泉山、江苏网警、南方都市报(ID:nddaily)、北京青年报(ID:beijingqingnianbao)、铜仁公安(ID:trga789)、淮海晚报(ID:jshhwb)等,视频来源:澎湃视频 部分图片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