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
查看: 1295|回复: 0
收起左侧

徐州部分公交车恢复运营!但有这些情况会被拒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年2月16日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RgViKqMwCqQN888w.jpg

今日起,徐州部分公交恢复运营。为全面做好我市城市公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有啥新变化?赶紧来看看

9条线路今起恢复开行

根据要求,2月12日起
徐州公交将开行6条常规公交线路
和3条医院通勤专线

6条常规线路:1路、10路、11路、55路、91路、608路


3条医院通勤专线:专20路(二院至二院东院)、专27路(鼓楼区政府至市立一院)、专28路(大彭医院至市立一院)


具体运营方案如下:

运营时间为6:30—19:00(其中10路末班为23:40)。

发车间隔为:高峰20分钟、平峰40分钟。


按照开通运营的车辆要求,此次投入运营的公交车全部使用塑料硬座椅车辆,杜绝使用软座车辆;并全部采用大容量、座位多车型,保障载客量。

不戴口罩不测温将被拒载


乘客要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面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交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对于不戴口罩、不配合测量体温的人员一律劝拒乘车



对于体温异常者(温度 >37.3),一律劝拒乘车,并登记身份信息,报送地方卫健部门处置。


Bk55w3kWLj3Vf0Cj.jpg

上车前测量体温


倡导乘客采用刷卡或扫码支付方式乘车,此次恢复运营的所有线路将暂停执行特殊人群乘车优惠和免费政策(含持老年卡、老年优惠卡、学生卡、爱心卡及免费证件乘车人员)。

倡导乘客采用刷卡或扫码支付方式乘车;对于强烈要求投币乘车的乘客,需要扫描专码登记个人信息,便于后台进行人员跟踪。

投币人员不具备扫码条件的,由工作人员对其身份证件进行拍照留存(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乘车人员隐私,照片不得外泄。照片每天汇总一次)。每名工作人员配备一个登记本,要对拍身份证件留存登记的投币人员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乘车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时间、联系方式等。

ORo0kC3ec4ScWjo7.jpg

608路公交车限乘17名乘客


车辆运行将不开启空调

同时,据徐州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恢复线路可以按照主管部门发车间隔要求进行运行,同时应对突发机务故障、激增客流等各类特殊情况,车辆按照计划车辆的1:1.5进行储备,人员按照储备车辆的1:4进行储备。分上下午班工作,每班安排2名人员,一人驾驶、一人进行乘客乘车监控。

“如遇突发客流、站台滞留客流超过10人将第一时间启用备用车辆直达客流滞留站点,上客后,按照剩余路线进行运营。”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要求,运行的公交车将坚持做好车辆每班次通风工作,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开启空调,倡导打开车窗(至少开启天窗)。而车辆满载后,可关闭线路门头标识,沿途可不再停靠。



yYZltX9ln0Wz9NAt.jpg

工作人员对投币乘客身份证拍照留存


遇不配合工作的乘客将报警处置

徐州公交集团的负责人还特别强调,他们将督促并监督所有乘客全程佩戴口罩,督促并监督乘客采取隔座乘车方式。


一旦车辆载客率达到客座率的50%,即可督促驾驶员发车;



在站台测量乘客体温时,如发现拟乘车人员体温超过37.3℃,且出现干咳等疑似新冠疫情情况的,应阻止其乘车,并登记其身份信息(将身份证件拍照留存,如其不愿提供身份证件的可拍摄人像),并上报防疫部门处置;



对于不配合体温测量、不佩戴口罩的,应拒绝其乘车;



对于中途摘下口罩的乘客,经劝阻无效的应予劝离;



对于严重不配合工作及辱骂、威胁工作人员的,应作报警处置。


NYytsU1sim2mdYZU.jpg
最新疫情通报


疫情通报(22号)


2020年2月11日0-24时,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轻型病例1例,普通型病例2例。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6例,其中,有轻型病例1例,普通型病例63例,重型病例1例,危重型病例1例。目前治愈出院10例。已确诊病例中,按照病例管理地区划分,鼓楼区3例,云龙区5例,贾汪区7例,泉山区5例,丰县2例,沛县7例,睢宁县20例,新沂市2例,邳州市15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928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294人,尚有63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病例情况


患者1:李某,女,23岁,住睢宁县睢城镇温馨嘉苑,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8日上午、29日下午到县中医院内科门诊就诊。1月29日晚被隔离治疗。2月1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2:杨某某,女,65岁,住睢宁县康馨花园小区东门对面巷子(清泉浴室附近),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3日11时许去东北小区菜市场。1月24日-28日正常骑车上下班。1月29日12时许去县人民医院消化科及食堂,短暂停留。1月30日-31日正常上下班。2月1日-2日居家未外出。2月3日17时许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4日-5日居家未外出。2月6日被隔离治疗。2月1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3:刘某,女,20岁,住睢宁县幸福家园小区,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5日-29日正常骑车上下班。1月30日10时许曾至兴美广场东20米药店,晚上至中医院西百盛润家超市购物。1月30日晚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2月1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请1月23日起,自省外入徐返徐的所有人员,立即主动申报健康状况!请广大市民继续加强自我保护,尽量不要外出、聚集,少去密闭、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在外要注意减少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如果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可及时拨打12320卫生热线咨询,必要时主动就医,并主动告知前2周的生活轨迹。同时注意不要盲目就医,更不要短期内到多家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感染。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1日

来源:都市晨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