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徐州本地多个微信群内传播“徐州四院封了,不接待任何病患,有几个医生发烧,最近去过四院的请自我隔离”的信息。经证实,该信息不实。今天下午,徐州市中心医院(四院)发出郑重声明: 1、此信息严重不实,我院各项诊疗业务正常、诊疗秩序井然。对此造谣我们已经报警。 2、我院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号令,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对各项工作进行了科学部署、严密规划,做到合理收治、全面排查,以确保就诊群众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并从昨天起对部分门诊诊疗工作进行了调整,暂停了方便门诊、体检中心、口腔门诊等少数门诊诊疗业务。 3、共同防控疫情,我们同担责任。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共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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