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
武汉市卫健委发布了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情况的最新通报
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通报称:1月19日22时至1月19日24时,死亡1例,无出院病例和新增病例。死者陈某,男,89岁,1月13日发病,1月18日因严重呼吸困难入院救治,1月19日23:39抢救无效死亡。患者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频发室性早搏 等基础疾病。
截至1月19日24时,武汉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98例,已治愈出院25例,死亡4例。目前仍在院治疗169例,其中重症35例、危重症9例,均在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
今天凌晨,武汉市卫健委还通报:目前,武汉市共有15名医务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另有1名为疑似病例。16例患者中,危重症1例,其余病情稳定,均已隔离治疗。
昨晚(1月20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
上海市首例输入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确诊病例
患者为56岁女性,湖北省武汉市户籍。1月12日自武汉来沪后,因发热、乏力等症状,于1月15日在本市一发热门诊就诊后即被收治入院隔离治疗。经上海市疾控部门检测,并经中国疾控中心复核,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20日,经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的专家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现患者体温正常,生命体征平稳,其2名在沪密切接触者正在医学观察。
昨晚,国家卫健委也通报了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
总体情况。
截至1月20日18时,境内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24例,其中确诊病例217例,武汉市198例,北京市5例,广东省14例;疑似病例7例,四川省2例,云南省1例,上海市2例,广西壮族自治区1例,山东省1例。
日本通报确诊病例1例,泰国通报确诊病例2例,韩国通报确诊病例1例。
根据目前的资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肯定的人传人,在广东有2个病例,没去过武汉,但家人去了武汉后染上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可以说,肯定的,有人传人现象。
针对新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大家不要惊慌,速看小编科普贴,妥善做好防护措施。
冠状病毒是一大类病毒,已知会引起疾病,患者表现从普通感冒到重症肺部感染不不同,例如中东呼吸综合症(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SARS)。新型冠状病毒(nCoV)是一种先前尚未在人类中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如此次中国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很可能来自野味,可能性比较大的比如说像竹鼠、獾这类的野生动物。
但这次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冠状病毒和MERS冠状病毒有很大不同,和人一样,不同病毒之间虽然是近亲,但性情、态度、处事都有很大不同,新型冠状病毒虽然是SARS近亲,但还未表现出SARS那么可怕的特性,因此不必为此感到恐慌。
近距离空气飞沫传播,某些冠状病毒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传播,通常是在与被感染的患者密切接触之后,例如在家庭工作场所或医疗中心。此次中国武汉的2019-nCoV被证实可能存在有限的人传人。
症状取决于感染病毒的种类,但常见的症状包括呼吸道症状,发热、咳嗽、呼吸急促和呼吸困难。在更严重的情况下,感染会导致肺炎,严重的急性呼吸道综合症,肾衰竭甚至死亡。
新发疾病需要时间才能研发出接种的疫苗,而开发新疫苗可能需要数年时间。
对于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疾病,没有特效的治疗方法。但是,许多症状都可以治疗,因此可以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进行治疗。此外,对感染者的支持治疗可能非常有效。
多种疾病的减少暴露和传播的标准建议包括保持基本的手和呼吸道卫生,以及安全的饮食习惯,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避免与表现出呼吸道疾病症状(例如咳嗽和打喷嚏)的人密切接触。下面小编要提醒大家几点,一定要注意哦!
1、普通人要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认识,已经有医护人员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所以要提高警惕。
2、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去武汉,有感冒要到发热门诊就诊,要戴口罩。
3、实际不一定非要戴N95口罩,一般的口罩是能阻挡大部分带有病毒的飞沫进入呼吸道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戴口罩还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