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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明确
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未按照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
黄哥注意到,江苏对出租房屋申报登记信息作了明确规定——出租人应当如实申报登记信息,申报登记信息的内容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名称)、公民身份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工作单位(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房屋地址、产权信息、租期、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居住人员信息等住房情况。
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未按照本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记录,被记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将来在办理诸如信贷业务时,会受到影响。
房东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申报登记信息呢?一共有五种渠道:(二)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三)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出租住房的,可 以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申报;另外,管理规定中特别提出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租赁住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开通移动端办理通道,方便出租人申报登记信息。
黄哥了解到,目前,咱们徐州正在筹备建设该租赁住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出租住房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以上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安全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登记有关信息,落实治安责任。 而已经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出租人不再申报登记信息。
其实,一个人在外工作,免不了租房。那么怎么样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小窝”呢?最后黄哥就给大家附上一份超实用的租房指南,打算租房的朋友可要认真看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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