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
邳州市呈报的(邳)地呈字[2019]第9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邳州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戴圩街道吴闸居委会,东湖街道赵坝村,炮车街道天齐村31.750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7.3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东湖街道赵坝村4.489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6.239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1.7502公顷;征收土地36.2394公顷。
二、同意邳州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督促邳州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