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节日工作不允许调休,按3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费;
2、双休日允许调休未调休,按2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费;
今年4月5日,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5元。我市根据省文件精神,在今年3月底前已将政策落实到位。
从2016年1月1日起,江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徐州市区执行江苏省二类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增加140元,增幅9.59%。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元,增加1.5元。铜山区和五县(市)执行江苏省三类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00元,增加130元,增幅10.2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增加1元。
徐州市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60日内,可领取最低782元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从7月1号起,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月增5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按照每人每月558元执行保持不变。
今年3月30日通过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规定,江苏人的婚假共13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男方的护理假延长了5天,一共可以休15天。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具体发放标准是:
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生育津贴
举个栗子,如你休产假100天,
单位基本工资为3000元,
那么每天的基数就是100元,
100天假可享受的生育津贴就是1万元!
根据《徐州市高龄老人尊老金发放和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具有本市户口(含五县六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享受尊老金待遇。其中,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0-89周岁的老年人尊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其他县(市)区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根据徐州人社局发布的信息,从6月份起,我市进入高温津贴发放期,在6-9月四个月内,满足高温津贴领取条件的职工,每人每个月可领取规定的高温津贴费用200元,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6-9月,共四个月,最迟10月底前必须发放到位。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