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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民请注意,市区禁放烟花爆竹最新情况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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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年10月30日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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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ZHOU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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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了《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时间的通告》的精神,以及烟花爆竹禁放政策调整的背景、意义,和下一步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


下面,小编说一下重点:


禁放时间:


2018年10月1日起



禁放区域: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贾汪区、铜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公共安全管理的需要,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场所、区域、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为什么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烟花爆竹燃放时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有毒有害气体以及碳粒、金属氧化物等颗粒粉尘,严重影响了大气质量、破坏了湖泊水质。


2、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导致大气污染,由其引发的噪音扰民、火灾及安全事故等问题也十分突出:去年以来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78起,直接经济损失约28.7万元,致伤致残19人次;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高强度噪音,严重影响到广大群众的正常休息,导致邻里之间的不和睦。


3、市环保局上个月提供的《烟花爆竹燃放对徐州市空气质量影响分析》的报告表明,在烟花爆竹燃放的多发日期和时段,我市空气质量短时间内急剧恶化,PM10、PM2.5浓度大幅升高。必须大力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才能彻底打赢蓝天保卫战。




问:公安机关对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是怎样处罚的?

答: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治安管理处罚。


问: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通过何种途径进行举报?

答:为及早发现、制止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已起草《徐州市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任何个人和单位有权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一、拨打电话

市公安局:0516-110、

市安监局:0516-83738658、

市城管局:0516-12319、

市环保局:0516-12369,

二、可以向“徐州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三、发送信函及直接到上述相关单位举报。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我局将组织社区民警和巡防民警,充分利用一切资源、借助一切手段,加大《通告》的张贴、宣传力度,进社区、进企业、进酒店、进殡仪婚庆服务单位,使广大人民群众迅速明确禁放的时间、区域以及违规的责任等相关规定。

加强巡逻防控。充分发挥好基层派出所和一线巡防等警力作用,突出烟花爆竹燃放的重点节点,对繁华街道、城郊接合部、城中村、居民小区等重点部位开展不间断、地毯式的巡查巡控,及时发现制止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加强对各类开业庆典、“红白喜事”活动的盯守力度,坚决做好防范工作。

强化严查严处。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严厉查处违法燃放行为。


具体做到四个“第一时间”:

 一旦发现违法燃放行为,第一时间劝导制止;

 对不听劝导坚持违法燃放的,第一时间带至公安机关查证处理;

 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第一时间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第一时间通报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爱护环境,文明生活,

共同做好“禁燃”工作。

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

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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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徐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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