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养犬市民,您好!
为巩固我文明城市建设成果,进一步倡导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维护优美的人居环境,市公安局犬类管理办公室决定从现在起,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违规养犬专项整治活动。
徐州市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以及三环路以外住宅小区和新城区、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的已建成区域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为犬只重点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限养一条小型观赏犬,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携犬外出时要给犬只配带犬链,防止发生扰民伤人事件;作为一名美丽徐州建设的市民,请您自觉遵守《徐州市养犬条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如果您饲养犬只违反了《条例》规定,犬类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收容。
依照《条例》规定,养犬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对养犬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点管理区内的小型观赏犬出户时不束犬链的;
二、重点管理区内单位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违规出户的;
三、未经批准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
四、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车以外公共交通工具的;
五、携犬乘坐电梯时不束犬链不戴嘴套的;
六、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不圈养或者不拴养的;
建设一个美丽、文明、和谐的徐州,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我们共同的贵任,我们真诚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身边违规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和举报,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出门溜犬,请拴犬链!!!在此,谨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您全家平安幸福、万事如意!
徐州市公安局犬类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