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所有班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所有班级班额不超过50人。
2、小学生均占地不低于23平方米(其中,老城区小学不低于18平方米);初中生均占地不低于28平方米(其中,老城区不低于23平方米)。
3、小学生均绿化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初中生均绿化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4、学校为学生提供冷热饮用水;根据学生需求,按标准提供食堂、浴室,住宿生按1人1张床配备床位;厕所全部为水冲式。
6、小学和初中每天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和7小时。
7、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
8、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9、学校每年举办1-2次学生运动会;1次校园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等活动;开展劳动技术教育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10、学校有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健全,不按学生成绩进行校内和班级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