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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人,节后第一波招聘来喽,部分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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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年10月11日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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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长假结束

又要开始忙碌了

还在找工作的小伙伴们

快快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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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小编汇总了一批最新的
岗位招聘信息
部分有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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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贾汪区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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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2021年贾汪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蓝字进入)
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点击蓝字进入)
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点击蓝字进入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10月19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10月19日17: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0月12 日—10月19日,每天9:00—17: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10月20日15: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10月20日17:00
(三)网上确认
1.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1年10月21日9:00—12:00登陆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10月29日- 30日内登陆报名网址(点击蓝字进入)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笔试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31日14:30—16:3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考试考点设在贾汪。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后即刻申领“苏康码”、“行程码”,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详见附件《 2021年贾汪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员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体检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监督。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6)66889680
监督电话:(0516)6688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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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

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和《 铜山区关于2021年开发第一批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铜人社发〔2021〕72号)文件精神,结合铜山区实际,决定面向铜山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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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公益性岗位数量和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服务、社区便民服务、城乡公共服务等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铜山区2021年开发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明细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要求铜山区户籍,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有就业愿望,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2.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认定条件并经铜山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和咨询方式(详见附件2),不得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就业创业证》原件、本人页及就业援助卡页的复印件1份。④残疾人还需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根据疫情防疫要求,报名时请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查验。


四、招聘方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铜山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请报名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用人单位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时,根据需要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残疾人管理服务岗位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他岗位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由各招聘用人单位安排工作,接受招聘用人单位管理和考核,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岗位工资不低于铜山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67011871

铜山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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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医院2021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师范大学医院拟招聘临床医生5名,公卫医生2名,药师2名,护理人员7名。工作地点分别在泉山校区和潘安湖校区(详见下表),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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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勤劳踏实,工作细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2.初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表1)

三、工资待遇
面议;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四、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五、招聘流程
1.填写报名表网上报名,详见附件2;
2.资格审查;
3.面试、心理测试;
4.健康体检;
5.公布招聘结果。

六、报名办法
1.请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相关学历、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发至邮箱764903245@qq.com;原件后审(面试时提供),报名时,请注明应聘校区(泉山校区或潘安湖校区)。
2.联系电话:
0516-83656337 李老师
0516-83656334 李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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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84号)等相关规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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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以《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6.年龄条件:一般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9日﹝含﹞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9日。
8. 应届毕业生包括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9年和2020年内毕业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保,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人员。
9.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点击蓝字进入)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0月9日09:00 - 10月17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9日09:00 - 10月18日16:00。
3.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0月9日09:00 - 10月19日16:00。
4. 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0月9日09:00 - 10月19日16:00。
5.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0月9日09:00 - 10月2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 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 未按时在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点击蓝字进入)发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招考方式
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初审,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11月6日(周六)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报名结束后另行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按弃考处理。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 笔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4. 其他说明: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按要求定期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5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线60分;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面试考生。
3.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资料包括:
(1)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2021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需提供有效的相关工作岗位聘用合同或证明)等;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计入综合成绩。
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如拟聘用人员不能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毕业生派遣证、社会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和办理调动手续的不予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相关事业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相关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咨询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2853507。

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咨询:
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25-84211915。
2.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25-52855846。
3.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规划研究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25-52853298。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52853504。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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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线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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