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范围
(一)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邳人员,未主动向社区(村)报告且未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
(二)私自接纳、容留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邳人员且隐瞒不报的;
(三)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且未在社区(村)登记、未隔离观察的;
(四)棋牌室、麻将馆、校外培训机构等封闭性场所在暂停营业期间,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擅自开业经营的;
(五)酒店、餐馆全桌就餐人数超过座位数60%的,违规举办学宴、婚宴及其他宴会活动的,红白事大操大办等造成人员聚集的。
举报方式及受理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被举报单位名称)、现详细地址、未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情况,以及本人相关信息。
(二)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立即反馈给相关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核查确认,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举报电话
0516—86299568(邳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0516—66689121(邳州市市场监管局)
0516—86626258(邳州市教育局)
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