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到7月2日, 全市公安机关将利用10天的时间, 集中力量加强对 大型犬、烈性犬、流浪犬的收容管理, 并对遛犬不拴绳的行为进行处罚。
从即日起, 徐州市公安局以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为主体, 针对重点区域,统一指挥调度, 集中各分局警力, 开展犬类管理突出问题的梳网清格行动。
6月23日早晨,泉山、鼓楼、云龙、景区分局治安大队的民警联合开展行动,首先对泉山区的西苑小区、湖滨新村等公共场所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整治,收容无主犬和流浪犬,并对户外遛犬不拴绳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在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内,共收容了7只流浪犬和无主犬,并对3名遛犬不拴绳的犬主进行了处罚。 6月23日早晨6时许,执法人员首先来到西苑民康园小区,在11号楼前,执法人员看到有两只小狗在小区内乱跑,身上没有拴绳子,身边也没有犬主,两名执法人员随即手持大网子,将两只小狗罩住,并将其装进警车上的笼子内。
流浪犬被收容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西苑民乐园小区,刚一进小区大门,就看到一只小型牧羊犬在小区内溜达,犬主手里拿着绳子跟在后面,当执法人员要将这只牧羊犬进行收容时,犬主表示,她平时遛犬都是拴绳的,刚刚下楼,还没来得及拴绳,而且这只牧羊犬是办过证的,表示下回一定改正,同时愿意接受处罚。执法人员依法给予犬主50元的罚款,并希望犬主今后要文明养犬,遛犬一定要拴绳。
对犬主进行处罚
在湖滨新村小公园内,执法人员刚一走进公园内,就看到一只没有拴绳的小白狗在公园里溜达,当执法队员准备对其进行收容时,犬主抱起小狗就跑。随后,执法人员在这个小公园内共收容了两只无主犬,并对一名遛犬不拴绳的犬主进行了处罚。
集中整治期间,民警将严格执法,24小时受理投诉,市民发现身边存在违规养犬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
据介绍,重点管理区:徐州市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以及三环路以外住宅小区和新城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的已建成区域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按照重点管理区内养犬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限养一条小型观赏犬,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的扶助犬除外。
据统计,在6月23日早晨的集中收容整治行动中,共收容无主犬、流浪犬7只,同时对三名遛犬不拴绳的犬主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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