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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徐州这些单位招人啦!消防员、医务人员等,部分在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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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年6月19日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徐州


近日

徐州多家单位发布公告

新一轮的公开招聘

又双叒叕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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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就给大家

汇总了一批招聘信息

部分在编

记得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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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消防公开征召

政府专职消防员144名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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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为满足徐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不断推动消防救援工作社会化,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1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召计划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42名(其中战斗员95名、驾驶员37名、体育特长生7名、消防卫生员3名)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卫生急救等工作;消防文员2名,从事防火监督、内勤等工作。

二、征召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档案审核、体能测评、体格检查、政治审核、面试和集中培训等招录工作,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各地政府专职消防员员额分配情况,统一进行分配。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驾驶员、卫生员)为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持有国家相关等级资质证书可适当放宽;消防文员为女性,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消防队员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四)身体条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身高1.65米以上、消防文员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心理素质好,身体BMI指数在正常值内。
(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文员学历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徐州市户籍适龄人员或在徐州本地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暂住证(含县区)。
(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体育特长生、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战员等符合条件人员优先招录。消防文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等专业资质以及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组织协调能力、办公软件使用能力的人员优先招录。
(八)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照。
(九)卫生员岗位须持有执业护士资格证或执业药师资格证。
(十)身体和心理健康。
(十一)具有良好的品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征召: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史;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须将以下电子版报名材料,压缩发送到发至
375063356@qq.com邮箱,备注报名区域。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下载);
2、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卫生员需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或执业药师资格证。其他技能证书、学历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二)政治考核:核实报名人员的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等基本情况。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轮。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2021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及咨询电话详见上表。
3、咨询QQ:375063356

五、征召体能考核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择优选拔。考核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实行量化评分,成绩最高4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成绩最高30分;主要考核招录对象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高空、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成绩最高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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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文员考核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择优选拔。考核分为:闭卷考试、计算机操作考核和面试三个部分。以消防法笔试闭卷形式考核,实行量化评分,成绩最高30分;计算机基础办公操作考核,实行量化评分,成绩最高30分;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成绩最高40分。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组织开展,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体格检查参照事业单位体检标准组织开展。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所有成绩将按照得分从高至低排序,择优选拔。

六、办理手续
专职队管理办公室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转正前,由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进行为期2个月的统一集中培训和1个月的岗前试训,在培训中考核不达标的人员予以淘汰,岗前试训工作表现良好,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消防文员转正前,由用人单位进行三个月实习期,工作表现良好,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试用期3个月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七、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情况
1、战斗员、卫生员:新入职的战斗员、卫生员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转正后实发工资不低于3900元/月,人均保障经费约为8-9万元/年。
2、驾驶员:新入职的驾驶员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转正后实发工资不低于4300元/月,人均保障经费约为8.5-9.5万元/年。
3、消防文员:新入职的消防文员人均保障经费不低于6万/年。
(二)以上工资收入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六险一金”。
(三)批准为正式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意外)和公积金。
(四)提供食宿、被装。由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和发放被装,伙食标准按相关标准执行。
(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参加灭火救援和执勤训练,工作期间实行驻勤(住宿)制度,入职集中培训期间不安排轮休,考核批准为正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后每月休息8天;消防文员参照事业单位实行8小时工作制。
(六)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七)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设立奖励、学历提升、技术培训、入党团等待遇。

八、征召提示
此次征召工作由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征召不委托任何单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解释工作由徐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说明。

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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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沂市公开招聘

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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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与岗位相关中级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与岗位相关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具备《2021年新沂市公开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hrss.xz.gov.cn/)
新沂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xy.gov.cn/)
新沂好就业网站
(http://www.xyrsjjy.com/)
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新沂市公开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
(http://xyrs.berryinfo.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16日9:00至6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6日9:00至6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6月24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6月16日9:00至6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6日9:00至6月26日17:00

(三)网上确认
1.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地点: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22室人事科(新沂市北京路13号)。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14:00—17:00。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2日20:00,在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
(http://xyrs.berryinfo.cn)自行下载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0516-88923539联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报考要求研究生学历岗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由新沂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由新沂市卫健委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各岗位考试类别相关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新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新沂健康)公布。出现放弃资格复审人员时,将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新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新沂健康)上公布资格复审的标准、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https://www.chsi.com.cn );
3.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5.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新沂健康)公布。

(三)面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新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搜索:新沂健康或搜索微信公众号:gh_d1b8a300166a)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新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新沂健康)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将作为卫生人才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516-88923539
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8918985。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2021年新沂市公开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

岗位表.xlsx、

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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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招聘在编医务人员23名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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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经开区卫生事业发展和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在编医务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岗位信息在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hrss.xz.gov.cn/)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
(http://xetdz.xz.gov.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与岗位相关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2. 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4. 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1)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徐州经开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网上报名平台
http://2021zp.xzkfq.cn:1009/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23日8:00-6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23日-6月27日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6月23日-6月28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6月23日-6月29日9:00-17: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3日8:00-6月29日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 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陈述申辩。
4.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09:00—12:00。
5.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1)笔试内容:各岗位考试科目类别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7月17日(周六)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考试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可以在笔试结束7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 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http://www.chsi.com.cn)
2021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
3. 面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4.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信息。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六)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
(http://www.xedz.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从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经开区医务人员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后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招聘咨询电话:
(0516)83255009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
(0516)87793294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监督电话:
(0516)877934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20

2021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xls、

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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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

编制卫生紧缺人才10名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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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卫生人才招引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卫生紧缺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
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岗位相关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与岗位相关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睢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hrss.xz.gov.cn/)
中国睢宁门户网站
(http://www.cnsn.gov.cn/)
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睢宁县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加校园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请发送邮件至snwjwrs@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7月31日。6月20日后,县卫健委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岗位招满即止。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睢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并张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请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密切关注邮箱,及时查看并回复报名资格初审情况。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县卫健委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县卫健委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做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于审核不合格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向县卫健委陈述申辩,电话0516-80381002。
3. 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在学信网上查询,网址为:
https://www.chsi.com.cn;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由睢宁县人社局报徐州市人社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

三、考核
考核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县卫健委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
(http://www.cnsn.gov.cn/)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县卫健委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县卫健委陈述申辩。

(二)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考试结束后,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
考核合格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考察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县卫健委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县卫健委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做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县卫健委告知应聘人员拟做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县卫健委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做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县卫健委从考核、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县卫健委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由县卫健委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委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县卫健委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睢宁县卫健委咨询电话:
0516-80381002 联系人:赵老师、胡老师
睢宁县卫健委监督电话:
0516-80381110 联系人:刘老师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
0516-88307809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
0516-67031961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
0516-67031969

睢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岗位表.xls、

睢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报名表.doc、

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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