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了一个重磅消息:2020年铜山区6个村80公顷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曝光,涉及大彭镇大彭村、夹河村、侯楼村,房村镇房村村,利国镇马山村,汉王镇马山村。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徐州鸿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与面积:大彭镇大彭村、侯楼村共22.2896公顷。
三、土地类别:耕地(旱地)、未利用地。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标准:耕地(旱地)2600元/亩×10倍、未利用地1300元/亩×10倍; 2、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按照徐政规〔2019〕1号、徐政规〔2014〕1号文件标准执行; 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旱地)1300元/亩; 4、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徐政规〔2019〕1号文件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的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安置办法》(省政府第93号令)、《徐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徐政规〔20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徐州周庙(新区2)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与面积:房村镇房村村0.3024公顷
三、土地类别:耕地(水田)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耕地(水田)2900元/亩×10倍; 2、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按照徐政规〔2019〕1号、徐政规〔2014〕1号文件标准执行; 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水田)1450元/亩; 4、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徐政规〔2019〕1号文件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的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安置办法》(省政府第93号令)、《徐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徐政规〔20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2019年度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与面积:利国镇马山村30.0386公顷,汉王镇马山村3.1624公顷
三、土地类别:建设用地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建设用地2600元/亩×10倍;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徐政规〔2019〕1号文件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被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20年2月12日前以村委会为单位,将相关意见或听证申请书以书面形式送至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山分局利国国土资源所、汉王国土资源所。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2019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与面积:大彭镇大彭村、夹河村、侯楼村共24.2169公顷。
三、土地类别:耕地(旱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耕地(旱地)2600元/亩×10倍、园地2600元/亩×10倍、其它农用地2600元/亩×10倍、建设用地2600元/亩×10倍、未利用地1300元/亩×10倍; 2、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按照徐政规〔2019〕1号、徐政规〔2014〕1号文件标准执行; 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旱地)1300元/亩、园地1300元/亩、其他农用地1300元/亩; 4、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徐政规〔2019〕1号文件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的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安置办法》(省政府第93号令)、《徐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徐政规〔20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来源:淮海地铁圈、楼市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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