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收费政策 涉及千家万户 刚刚 徐州市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政策 空置房要不要交物业费? 车位租金怎么收费? …… 赶紧来了解下!
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大会成立前,事前经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确认,连续空置超过六个月的,空置期间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70%交纳;
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前期汽车停放费政府指导价为:地面车位每月不超过30元;地下车位每月不超过40元。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车库出租,租金基准价为180元/车位·月,上浮不超过30%,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范围内与车位、车库使用人通过合同约定。- 超过两小时收取汽车停放费1元/辆·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但累计不得超过15元/辆·天(24小时)
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合同约定。清运处置费不得与物业公共服务费等费用搭车收取,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收取清运处置费。
门禁卡收费
新建住宅小区或改造升级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不少于4张出入证(卡),为购买或租用停车位(库)的业主每个车位(库)免费配置不少于1张(个)车辆门禁卡(蓝牙)。
实行车辆出入卡(证)管理的住宅小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主动办理车辆进出手续,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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