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填报批次设置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
第1小批:四星级高中等学校的特长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可填报3个志愿,A志愿同时作为考生的指标生志愿;
第3小批: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和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4小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
第1小批:其他普通高中特长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可填报6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第1小批: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2小批: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技工学校高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3小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中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各批次志愿设置详见志愿样表。
2.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6日上午9时至6月12日中午12时,考生在报名点学校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并签字确认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2日至13日,考生凭“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志愿即可生效,不再进行签字确认。填报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7日网上填报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2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1日网上填报第2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3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6日至7月30日到有剩余计划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现场填报征求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见考生“口令卡”。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口令卡”通过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和监护人要妥善保管考生口令卡,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口令卡密码,因遗失动态口令卡或泄露加密口令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
各学校要保证考生填报志愿的自主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因受外界干扰无法正常填报志愿的,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后,在市教育考试院填报并确认志愿。同时考生也要慎重选择和填报志愿,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不得录取到其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