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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事业单位招聘!部分有编制,部分专科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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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年5月28日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徐州



2021年徐州市中心医院
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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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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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卫生人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年龄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具有博士研究生及卫生类副高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0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应聘者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10月1日后,若有岗位空缺,2022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且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具备《2021年徐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xz.gov.cn/)

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s://www.xzch.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1年5月6日起接受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我院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高层次卫生人才招聘岗位,可直接到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也可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rsk83956025@163.com。

(三)报名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现场报名的,须提供报名表、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须将报名表、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1份PDF发送至相应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1张;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在徐州市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2021年徐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研究方向相关证明材料;

8.《2021年徐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学术科研成果等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21年徐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公开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考试费。

4.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现场报名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邮箱报名的,招聘单位先根据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核前应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考核办法具体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招聘单位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每期应聘人员考核成绩。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六、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核、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考核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徐州市中心医院咨询电话:0516-83956560

报名邮箱:rsk83956025@163.com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16-85583111

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80807507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2021年徐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原网址详见:http://www.jsxzhrss.gov.cn/news.do?newsid=57185


徐州市儿童医院2021年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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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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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条件:

1.大专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1日-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2.本科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4.具有卫生类副高职称及以上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具备《徐州市儿童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应届毕业生;

2.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 调查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6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3.报名地点:徐州市儿童医院(东院)2号楼8楼大会议室(徐州市泉山区苏堤北路18号)

4.报名缴费: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的,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考试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并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招聘单位即报名成功。

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报名时不须缴纳费用,待面试时缴纳面试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招聘单位即报名成功。

(二)报名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3张(含报名表照片1张);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4.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1年12月31日前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5.本市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省市的最迟在体检时提供;

6.《徐州市儿童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上有研究方向,视同有效);

7.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徐州市儿童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委托人签字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信息官网发布。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将通过徐州市儿童医院官网发布(http://www.xzetyy.cn/),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果多报,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不参加笔试,报名审核通过的参加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与笔试地点请关注徐州市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xzetyy.cn/)通知。

3.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根据招聘职位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4.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凭“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为主,具体面试办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徐州市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xzetyy.cn/)发布通知。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及主考官审核签字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费用100元/人,面试当天缴费。

(三)总成绩

1.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中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徐州市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xzetyy.cn/)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由徐州市儿童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xzetyy.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因拟聘人员逾期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的,取消拟聘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将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市儿童医院网站上(http://www.xzetyy.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由徐州市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5583009 。监督电话:0516-85585317


2021年徐州市贾汪区

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职位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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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提升全区网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管理水平,按照《江苏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之规定,经研究,公开招聘50名基层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贾汪区户籍;

3、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报考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大泉街道及老矿街道的专职网格员须在1981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出生,报考其他镇(街道)的专职网格员须在1978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良好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计算机操作技能、语言表达、公共服务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专职网格员岗位表);

7、身体健康、无纹身、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2021年及以后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贾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zjw.gov.cn/)政务公开栏目。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zp.xzjw.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2日9:00-6月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6月2日9:00-6月8日18: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的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考生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招考办法

招考方式、时间及地点在6月9日登陆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询。


四、资格复审

报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需复印。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与公示

对符合条件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政务公开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七、相关待遇

月基础工资按照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5倍执行,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本次招录工作相关信息在贾汪区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九、考试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6-66889680

纪检监督电话:0516-66889665


我们将持续发布各类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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