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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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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9 12: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苏州
关于做好全市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我市12-17岁人群已纳入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范围,近期将开展接种工作。这是全市广大青少年健康的大事、要事,一定要抓紧、抓好、抓实,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居住在我市的12-17周岁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人群。   二、接种进度   8月开始首剂接种,9月开始第二剂接种。各县(市)区同步开展此项工作。   三、组织实施   1、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因12-17岁年龄段人群绝大多数系在校初高中及中职(技校)学生,为保证效果,各地各校要做好接种的组织工作。   2、要做好沟通,协商一致。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数量、接种点分布、学校所在地接种点接种能力,确定对应接种点,排定接种次序,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有序组织接种。各地各校要采用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在校学生及家长的相关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接种率。   3、要知情同意、应接尽接。12-17岁人群因系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陪同下进行接种,接种前监护人应现场完成健康询问和知情同意书的签字确认。监护人本人未完成接种的,可动员监护人同步完成接种;学校教职工(含聘用、合同人员)如尚未完成接种的,可同步动员接种。   4、要充分准备,按时参加。要提醒家长和学生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带齐有效身份证明、《知情同意书》,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穿宽松衣物,避免接种前空腹、劳累。   5、202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毕业学校通知,并安排返校接种;不在本地居住的或家校距离较远的,也可以按居住地就近接种。   6、各中、高职院、技工学校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四、加强宣教   各地各校要密切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苗接种的科普宣教;各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适时适宜的心理健康教育,消除紧张情绪和疑虑心理,避免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五、统计上报   各学校(含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学生数及接种人数由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汇总上报。请于8月10日、20日、30日15:00前分别将各地疫苗接种统计表(附件1)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统计应务求准确、及时。   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学校防控组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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