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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24例!附活动轨迹!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第1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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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年4月16日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20号)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评估,自2022年4月16日起,对我县部分区域疫情管控措施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一、封控区:

(红色字体为新调整区域)

1.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柳园组;

2.江苏世纪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3.旭旺生活超市(步行街店)及邻近商铺;

4.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

5.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新宅组;

6.睢城街道花园社区关胜巷18号;

7.睢城街道花园农贸市场及周围商铺;

8.工人医院宿舍2号楼;

9.睢城街道小仝社区旭旺超市及临近住户;

10.睢城街道小仝社区袁庄组;

11.睢城街道西华园小区10号楼;

12.睢城街道八里社区刘东组;

13.睢城街道七井村;

14.景湖小区一期4号楼;

15.李岳小区18号楼;

16.睢河街道北辰花园北区;

17.金城街道常青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

18.金城街道常青社区孙慧理发店及邻近商铺;

19.王集镇庄楼村2组。

二、管控区:

(红色字体为新调整区域)

1.睢城街道王楼社区;

2.睢城街道花园社区;

3.工人医院宿舍小区;

4.睢城街道小仝社区;

5.睢城街道西华园小区;

6.睢城街道八里社区;

7.景湖小区;

8.李岳小区;

9.王集镇庄楼村。

三、防范区:

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16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

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19号)

4月15日我县发现3例阳性感染者后,在省、市专家组的研判指导下,立即启动全县域的核酸检测,力争快速阻断病毒传播链条。截至16日下午5时,累计采样89.18万人;已出结果中,新增阳性感染者24例,均已全部转至市定点救治医院。

当前我县疫情形势严峻,为有效阻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务必切实强化社会面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睢、非必要不来睢。暂停省市县际公路客运和城乡公共交通。凡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

二、实施分类差异化防控。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所有小区实行“一门一岗”,严格查验所有出入小区人员。

三、继续落实公共场所严控措施。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学校防控措施。高三年级继续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教学,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线上教学。

四、全力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涉及民生保障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物业、粮油肉菜供应、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类企业正常运行,相关工作人员凭通行证出行。对有就医需求的人员,请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外出就医。

五、继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按照省市专家意见,我县近日还将开展多轮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自觉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没有参加的居民将被赋“黄码”。未按规定落实有关健康管理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六、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如有特殊困难,可及时联系所在社区(村),或通过“速来办”平台、拨打12345市民热线等方式提交诉求,我们将尽力帮助解决生活难题。

全县“战疫”正处于最关键最紧要阶段,只有众志成城,才能彻底斩断病毒传播链条。恳请广大群众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合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

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18号)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评估,自2022年4月15日起,对我县部分区域疫情管控措施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一、封控区:

1.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柳园组;

2.江苏世纪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3.旭旺生活超市(步行街店)及邻近商铺;

4.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

5.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新宅组;

6.金城街道常青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

7.金城街道常青社区孙慧理发店及邻近商铺;

8.睢城街道花园社区关胜巷18号;

9.睢城街道花园农贸市场及周围商铺;

10.工人医院宿舍2号楼;

11.王集镇庄楼村2组;

12.景湖小区一期4号楼;

13.李岳小区18号楼。

二、管控区:

1.睢城街道王楼社区;

2.睢城街道花园社区;

3.工人医院宿舍小区;

4.王集镇庄楼村;

5.景湖小区;

6.李岳小区。

三、防范区:

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15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
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17号)
4月15日,我县在重点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3例初筛阳性人员,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收治医院。对排查出的密接、次密接已经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经初步流调,新增初筛阳性人员4月1日以来主要行程轨迹及风险场所如下:初筛阳性人员1:工人医院宿舍楼。初筛阳性人员2: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柳园组、江苏天虹纺织厂络筒车间、朱楼百货商场、常青卫生室、常青孙慧理发店、常青旭旺超市、王楼旭旺超市、睢宁步行街旭旺超市。初筛阳性人员3:睢城街道花园社区关胜巷、花园农贸市场。 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请立即向所在街道(镇)、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主动配合村(社区)开展切块式、滚动式核酸筛查,尽量足不出户,真正“静下来”。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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