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5日—27日凌晨,我市相继发现3例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其中睢宁县1例,在宁徐高速宿迁西出口例行核酸采样中发现;沛县1例、贾汪区1例,均在外市返徐人员例行核酸采样中发现。以上3人均已转至市定点医院治疗。
接报后,市、县(区)两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立即启动,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对各类相关人员排查、检测、管控及环境样本采集检测等工作均在全力进行中。为有效阻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实行扫描“徐州健康宝”后入场。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麻将馆、棋牌室、茶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室内密闭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运营。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二、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三、严格落实外出及来(返)徐人员管理。市民非必要不离徐,确需离徐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来(返)徐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四、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以及扫“徐州健康宝”等措施。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
五、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取消或暂停全市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向社区(村)报备。
六、严格社区(村)管理。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街道(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
七、严格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
八、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出行,主动配合单位、小区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加强自我防护。被赋黄码人员务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与他人接触,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出行,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并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以上防控措施,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广大市民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弘扬正能量。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