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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年9月17日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徐州



9月16日
徐州市教育局官网连发3个通知
事关中小学生睡眠管理、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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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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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
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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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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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属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间,严格把握睡眠管理工作重点


1.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2.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需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做好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做到学生在校全程有管护、安全有保障。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3.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二、统筹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1.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各地各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教师要树立科学的育人观,将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及时提醒学生并及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家长要科学认识孩子个体发展情况,避免给孩子增加过重的课外负担,导致孩子睡眠时间不足、心理压力过大等问题;积极培养学生养成早睡早起好习惯,减少学生手机等电子产品使用时长,防止学生沉迷网络行为;在保障孩子充足睡眠的前提下,家长要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2.强化综合施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要建立健全睡眠管理工作体系,探索有效途径,创新工作方法,将睡眠管理同作业、体质、手机、课外读物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综合施策,细化各项管理措施。继续强化作业管理,认真落实上级教育部门中小学作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提升课堂教学实效,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完善作业统筹管理机制。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继续强化手机管理。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法开展手机管理,防止学生因沉迷手机影响正常睡眠,损害身心健康。


3.强化部门联动,阻断影响学生睡眠外在因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规范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为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营造良好环境。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确保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三、加强督导,保障睡眠管理工作长效运行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工作部署,指导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习生活实际的睡眠管理实施细则。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检查,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对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管理督查范围,实行常态化管理。要落实工作考核,把睡眠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方案。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各地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徐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


02
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进校园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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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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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一是把握方向,守住底线。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二是疏堵结合,分类管理。把控课外读物进校园的主要渠道,明确要求和流程,实行分类管理。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研究,创新机制。对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需要加强研究、创新机制,要积极探索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数据库,实现相关信息备案、管理、检索和分析等功能,提高管理效率。要组建专业力量加强风险防范、专项清理等管理工作研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主渠道作用


1.增量提质馆藏图书,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幼儿阅读室)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确保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阅读需求。


2.建设图书馆课程,丰富学生阅读活动


重视学生阅读素养和学习能力的培育与提升,加大学校图书馆(幼儿阅读室)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新生入馆教育和图书馆利用教育,组织全校教师共同开发与学科教学融合的图书馆课程。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


3.加大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要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优化现有馆藏图书资源,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使学校图书馆(幼儿阅读室)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交流中心”。


(二)梳理课外读物来源,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进行审核,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学校负责人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


4.探索建立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学校应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流程。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由学校(幼儿园)每学年推荐一次,也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可由学校管理人员、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2.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自查清理机制。按照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进行专项清理。并且以学校、年级、班级等为单位,有效探索进校园课外读物自查机制,提升学生阅读品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要全面把握本区域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落实专人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监督检查;组织专业培训,提升相关人员遴选、审核课外读物的能力;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工作报备制度,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将相关管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指标。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党政要齐抓共管。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学校管理部门、学科组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并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写进校纪校规,严格执行。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和导学责任。


(二)开展督导督查,严格问责制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的情况,以及课外读物发挥育人实效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于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监督不力、校园推荐图书存在质量问题、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图书等行为要严肃查处、问责整改。


(三)加强协同治理,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探索建立课外读物协同共治模式,协同政府出版管理部门关口前移,把好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管好出版源头,确保正式出版物质量。加强对中小学图书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功能,协同相关部门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03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
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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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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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区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确保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规定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体质健康管理意识和能力


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的宣传,中小学校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班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齐开足课程,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各地各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专项运动技能可根据各地各校师资力量、学生需求等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在教学中开展,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各级体育教研部门要定期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要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建体育项目社团,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运动会或亲子会,传统学校或特色学校必须组织一次单项传统或特色项目的体育竞赛。


三、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体育活动时间


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以易操作难度低见效快的项目为主,比如跳绳、引体向上、踢毽子等,要因人而异,不同体质的孩子参加不同的项目,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科学。通过家长会、或者微信群等形式及时和家长沟通交流,根据孩子的不同体质布置体育家庭作业,也可以和家庭体育锻炼项目相结合。要遵循“简单易行,负荷适当”的原则,要定锻炼内容、强度、时长,有检查,有记录,定期和家长反馈作业的完成质量和效果,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逐步成为提高学生体质的有效途径。加强学校体育“一校一品”建设,鼓励学校通过传统项目和特色项目发展,让更多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每节课间应督促学生走出教室到操场进行适量活动和放松,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一次眼睛保健操,减少用眼频率,降低近视发病率。


四、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制定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各地各校应认真学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各学校要进行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规范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做好测试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测试数据一定真实、完整、有效,结果要进行反馈公示。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各地各校要充分运用好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建立主动干预机制,认真分析影响学生体质健康的主要原因和薄弱环节,制定提高学生体质健康计划,利用体育课和大课间等广泛开展各种体育教学和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每年统一组织队伍对市级检测点学校进行抽样监测,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后发布《体质健康蓝皮书》,反馈各地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


五、完善评价考核体系,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各地要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要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评价考核体系,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评价,一是学生的身体素质、身体形态机能评价;二是孩子的运动能力、技术技能实践应用能力评价;三是居家锻炼和体育家庭作业评价,主要看孩子的锻炼习惯,以及个人生活方式,体育家庭作业完成的质量等;四是教师对孩子的动态评价,主要看平时上体育课、体育活动、竞赛等活动孩子的参与态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各地各校要继续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建立家校互动的学生体质健康干预机制,学校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为每个学生个体提供营养与运动干预建议,凝聚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六、健全责任机制,强化督导检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本区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督促指导学校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积极推广中小学校选聘“健康副校长”。中小学校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各地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作为督导评估内容,将学生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体育专项督导评估。根据学校课表安排,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到学校检查,检查结果和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挂钩。督导评估结果要作为考核政府和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校要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科学管理。


徐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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