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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在徐建设、勘察、施工、监理单位:今年7月,市区连续发生3起第三方施工损毁燃气管线造成燃气泄漏的事故,导致周边居民和工商业用户停气,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影响恶劣。经查,相关责任主体落实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现就事故及对其处理的情况通报如下:该事故发生于三环南路与解放南路交叉口东北角,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7月7日15时39分,该工程桩基施工时,造成地下中压燃气管线毁损。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周边居民用户124户及工商业用户14户停气。(二)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勘察02标段燃气泄漏事故该事故发生于三环南路泉山法院对面,施工单位为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联合体牵头单位)、江苏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联合体成员单位)。2021年7月13日10时19分,该工程地质勘探施工时,造成地下中压燃气管线毁损。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周边碧水湾,山语世家,协鑫鑫尚3个住宅小区居民用户约6000户及工商业用户16户停气。(三)泉山区奎河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凤台路燃气泄漏事故该事故发生于泉山区凤台路凤凰山庄37号楼前,施工单位为徐州市禹坤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7月13日下午3时50分,该工程雨污分流工程沟槽开挖施工时,造成地下中压燃气管线毁损。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周边凤鸣花园、富丽城、清舒花园、万裕花园、逸山花园、半山别墅6个住宅小区1854户居民及26户工商业用户停气。2、按照有关规定核减上述单位信用分,并记入信用档案;3、依法从严从重对上述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安全事故述职按照《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公开述职制度的通知》(徐住建发〔2021〕128号)执行。被通报的单位应当认真吸取教训,深刻检讨反思,针对自身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主动整改、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徐各建设、勘察、施工和监理企业要引以为戒,夯实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燃气安全保护措施,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联动机制,做好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灵活运用好信用监管、舆论监督等手段,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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