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驾驶员、卫生员)为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持有国家相关等级资质证书可适当放宽;消防文员为女性,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消防队员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四)身体条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身高1.65米以上、消防文员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心理素质好,身体BMI指数在正常值内。
(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文员学历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徐州市户籍适龄人员或在徐州本地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暂住证(含县区)。
(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体育特长生、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战员等符合条件人员优先招录。消防文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等专业资质以及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组织协调能力、办公软件使用能力的人员优先招录。
(八)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照。
(九)卫生员岗位须持有执业护士资格证或执业药师资格证。
(九)身体和心理健康。
(十)具有良好的品行。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征召: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史;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