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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省户籍居民跨省异地办理普通护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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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年5月18日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徐州
办理条件及办理材料
一、在以下43个城市暂(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通过网上预约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城市范围: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合肥、福州、厦门、泉州、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株洲、湘潭、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
实施人群:
1、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二、允许60周岁(含)以上老人通过网上预约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实施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实施人群: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
三、允许内地居民通过网上预约在居住地异地换、补发普通护照。
实施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实施人群: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普通护照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公民申请跨省异地办理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到三十日内签发。
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换发、补发普通护照每本收费160元人民币;普通护照加注每项收费20元人民币。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的办证大厅
徐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
地点:徐州市青年路266号(老公安局)
电话:0516-83745173
徐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点:徐州 泉山区 矿山路33号
电话 :0516-83977216
办公时间
(1)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2)寒假办公时间(1月15日至2月15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3)暑假办公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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